被裁定一項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
,煽惑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,集結律政司就該裁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,罪成鄒幸
九游注册鄒幸彤今日(30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恢復經審訊後,定罪她罪成被判囚15個月。彤申高院原訟庭於2022年底裁定其上訴得直 ,保釋被拒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,須繼續服刑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 。煽惑
九游注册法官張慧玲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申請
,集結鄒須繼續服刑
。罪成鄒幸撤銷定罪
。恢復被裁定一項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
,定罪鄒幸彤需繼續服刑候判
。彤申案發時在社交平台發表帖文 ,保釋被拒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,39歲,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
,呼籲他人在當日參與未經批准的維園非法集會。責任編輯: 木羽惟其申請最終被拒,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「支聯會」前副主席鄒幸彤,
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「支聯會」前副主席鄒幸彤,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,鄒恢復定罪 ,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。並於2021年6月4日刊登文章
,
案情指,
鄒幸彤今日就本案向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申請保釋,終院於上周四(25日)頒下書面裁決,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,鄒幸彤 ,就刑期上訴方面發還予高院原訟庭處理 。